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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钱不还”“不接电话”“直接消失”的人,两个方法解决。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115        返回列表
借钱给别人或者拖欠工资、工程款、货款等都是有风险的,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不理人。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是债权人也不知道怎么办,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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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民法典》为主导、进一步推动《合同纠纷案例实务讲座》、《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例实务讲座》、《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纠纷实务讲座》、《劳动纠纷及工伤案例实务讲座》和《社会热点刑事案例实务讲座》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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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要是对方一直不见人、不接电话,一直拒绝还款,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户籍地或者自己家门口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是借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转款凭证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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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借条借据,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借条借据或者收据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故意藏起来又不还钱,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找到债务人,通过司法途径跟对方追债。债权人要起诉债务人还钱应该要怎么做,完全不懂的建议委托专业人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