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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去世,死亡赔偿金能否偿债?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次数:152        返回列表

近日,家住太原市迎泽区的张女士前来咨询,其之前向朋友出借一笔钱。几天前她得知,朋友因跟他人起冲突,意外受伤,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该笔借款朋友尚未偿还。


张女士想知道,她现在如何能拿回该笔款项?能否主张用朋友的遗产来偿还该借款?如果朋友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能否用来偿还债务?


律师解答:


关于债务人死亡,其生前债务如何偿还的问题,首先,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像本案张女士的情况,其可以了解一下朋友向其借款是用于做什么,如该笔借款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其配偶有义务向张女士偿还该笔款项,张女士可以向朋友的配偶主张还款。


其次,朋友的个人遗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故债务人去世后如尚未发生继承的,则在债务人的遗产中偿还债务;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继承人无义务偿还债务,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最后,债权人是无权请求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的。


《侵权责任法》第18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是死者近亲属,其他人无权主张该笔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观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受害人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近亲属。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偿还债务的财产只能是死亡人的遗产,既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其当然不能用来偿还债务,但债务人的近亲属同意用其得到的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