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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举办《民法总则》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169        返回列表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使全市广大律师全面准确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市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5月5日至5月6日举办一期《民法总则》业务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8年5月5日至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培训地点

亚华酒店宴会厅(地址:保定市乐凯大街与东风路交叉口南行路东)

三、培训内容

主  题:《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主体制度,诉讼时效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主讲嘉宾: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总则》撰稿人。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由保定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协办,经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的网络授课许可,通过分会场收看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

五、参加人员

1、民商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2、对培训主题感兴趣的全市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午餐由市律协提供。

2、请各所接到通知后,将参加人员名单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于2018年5月2日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到指定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3请参加人员妥善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训,提前15分钟入场。

    4请各参训人员按照酒店规定有序停放车辆;市区内参训人员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附件:《培训人员报名表》

联 系 人:李润宏   13730289634

亓会玲   13831255293

     电子邮箱:2844680775@qq.com

                           

                             保定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26日